使用代理程式

您可對 HCL Notes® 進行程式設計,以使用代理程式(又稱為巨集)來自動執行作業。代理程式可以協助您執行重複性作業,如管理文件及傳送信件。

不在辦公室郵件功能即是代理程式的實例,並可在 Notes® 中使用。如欲不在辦公室代理程式詳細資訊,請參閱「安裝不在辦公室通知」。

該「說明」系統涵蓋簡易代理程式的建立。請參閱「HCL Domino® Designer 說明」,以取得使用 Notes® 公式、LotusScript®Java 來建立更複雜代理程式的相關資訊。

代理程式的功用

您在應用程式中手動執行的大部分動作,皆可透過代理程式來完成。使用簡易代理程式可自動完成的作業包括:

  • 回信
  • 轉寄郵件
  • 傳送文件
  • 將文件從某個應用程式或資料夾複製到另一個應用程式或資料夾
  • 刪除文件
  • 變更讀取狀態

您也可以使用搜尋選項,設定簡易代理程式處理資料庫中選取的文件。

代理程式如何作業

代理程式儲存在應用程式中。只限建立者才可執行的代理程式,稱為「個人」代理程式;若為所有使用者皆可執行的代理程式,則稱為「共用」代理程式。

建立代理程式時,可設定選項來指定:

  • 代理程式執行的時間。可以手動執行代理程式,也可依排程或依收到新郵件時、文件變更時等事件自動執行。
  • 代理程式應在應用程式中執行的文件。您可指定資料庫中全部文件或任一文件子集來做為代理程式要執行的對象。
  • 代理程式要完成的動作。您可從清單中選擇動作、使用 Notes® 公式或使用 Script 和程式語言來建立動作。

存取控制清單與代理程式

您可以在任何本端儲存的應用程式中建立並執行代理程式,但必須具備足夠的存取權,才能在 HCL Domino® 伺服器的應用程式中建立及執行代理程式。應用程式的存取控制清單 (ACL) 不僅決定您是否可以在應用程式中建立代理程式,也決定代理程式的功能,以及代理程式與其他代理程式的互動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