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眾議院法案編號 1950 及參議院法案 1386」報告

這份報告顯示您的網站上所找到不符合這些法規的問題。許多 Web 應用程式漏洞都可能直接或間接導致侵害個人資訊安全,並可能會被視為違反法規。

重要性

AB 1950 對企業強制若干需求,要求企業以任何形式維護關於一或多位加州居民的個人資訊。AB 1950 有兩項基本需求:

  • 所有持有關於加州居民個人資訊的企業,都必須實作及維護安全程序,以保護該項個人資訊;且
  • 所有向第三方揭露關於加州居民之個人資訊的企業,都必須要求第三方維護安全程序,以保護個人資訊。

SB 1386 要求任何州政府機構,或在加州營業且擁有或有權核准關於加州居民之資料的個人或企業,對於任何加州居民,只要其未加密之機密性個人資訊已遭未獲授權人取得,或合理相信遭未獲授權人取得,必須揭露其所遭受之任何個人資料安全侵害。

符合「加州議會眾議院法案編號 1950 及參議院法案 1386」的最佳實務

  1. 識別企業收集和維護的個人資訊類型,其中包括書面與電子儲存的個人資訊。
  2. 判斷向您的企業和公眾提出的資訊,可能遺失或遭到未獲授權揭露的風險層次。
  3. 判斷您的安全措施和程序是否合理。進行這項判斷之時,請對照企業因資料遺失或不當揭露所需承擔的損失,權衡您目前提供之保護的成本。
  4. 調整程序和實務,使所提供的個人資訊保護類型與層次,相應於資訊遺失或不當揭露的風險等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