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併入已標示排除的發現項目

排除的發現項目會出現在「已排除的發現項目」視圖中。從這個視圖中,您可以重新併入已排除的發現項目。

程序

  1. 在「已排除的發現項目」視圖中,選取您想要重新併入的發現項目(或發現項目群組)。
  2. 用滑鼠右鍵按一下選項,然後從功能表中選擇併入發現項目

結果

併入的發現項目重新加到評量中,這時會立即更新發現項目表格和度量來反映重新併入的發現項目。發現項目不再出現於「已排除的發現項目」視圖中。

註:AppScan® Source for Analysis 中,您也可以重新併入從已排除組合視圖排除的發現項目,作法是將發現項目從組合中移除,或是將它們移至未排除的組合中。